时间: 2024-03-30 00:05:55 | 作者: 消防知识
一层海鲜厅、肉厅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部分室内消火栓组件不全;一层海鲜厅、肉厅中庭防火卷帘故障,处于断电状态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劳动密集型场所车间一层室内消火栓无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大队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的处罚。
金州大队在对辖区内一农贸市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名农贸市场的营业员在市场营业期间对自己店铺的冰箱进行电焊作业。
这名营业员觉得自家冰柜制冷剂不够,想要利用电焊将加氟利昂的管道打开,加入氟利昂后再将管道用电焊的方式焊死。目前这名工作人员已被移交至公安派出所。
大队在对辖区内一建材市场检查时发现,院内西南侧“17号”消火栓箱内未配置消防水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大队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单位消火栓1号泵漏水、一层东侧防火卷帘故障,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瓦房店大队邀请专家团队对体量大、危险性高、人员疏散难的场所进行会诊式检查。
专家组人员发现:有部分安全出口和通道被占用和封堵、排烟系统损坏无法启动、防火卷帘损坏或被遮挡,部分柜台和货架占用疏散通道、大部分防火门门扇变形、老化、电气线路不符合规范等消防隐患。
大队当场组织整改,清除杂物和占用通道的摊位6处,并责令单位逐条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在依法依规做处理的基础上,联合相关行业部门推动问题整改。
大队在对某医院的消防执法检查中发现,医院一层东侧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大队对该单位罚款壹万壹仟零柒拾伍元整的处罚。
1月6日,大队监督人员对辖区一服装加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厂房外违规设置成品库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伍拾元整的处罚。
1月10日,大队执法人员在一家商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商场办公区与设备间未进行防火分隔,三层以上办公区系违规建筑;商场地下一层超市冷库使用聚氨酯发泡作为保温材料、防火等级达不到要求、库房冷库混用、冷库设置未满足规范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大队立即对该商场违规建筑及商场地下一层超市的冷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大队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一洗浴中心在第七层顶层设置员工宿舍所采用的材料为易燃可燃的泡沫苯板。
该单位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大队立即对该宿舍进行查封。
1月5日,旅顺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一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设、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
1月7日,在对一农贸市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
大队给予这家宾馆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柒拾伍元整的处罚;给予这家市场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零柒拾伍元整的处罚。
检查人员在专项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地下超市的疏散通道有杂物占道现象,严重影响疏散,检查人员当场指出,要求立即清除杂物,整改隐患。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约谈单位责任人,帮其制订合理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结合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讲解。
1月10日,西岗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一网吧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系统无水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网吧罚款伍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商场内三至四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一层、四层消火栓被遮挡、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遮挡消火栓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长海大队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在对大连花园口经济区一家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号厂房西侧墙壁消火栓无水,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