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3 04:58:52 | 作者: 消防知识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顺义区2020年消防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持续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2020年至2022年,全区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建设管理,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和城乡结合部、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纳入政府热线,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三自活动”,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方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1.实施划线标识管理。消防、住建等部门督促指导公共建筑以及新建居住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和室外消火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实施“一地一策”治理。对已建成居住小区,由住建、消防、民政等部门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或居(村)委会(无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和室外消火栓做标识管理;对于老旧小区,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一地一策”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补建工作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停车设施;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人防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4.优化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专业停车管理。老旧居住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居住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居住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规划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公安交管和派出所、城管执法、住建、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权责范围,依法查处堵塞占用消防车道,损坏、挤压、圈占消火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努力配合、及时提供。对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由作出处罚的行政部门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进行公示;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作出的处罚要抄告住建(房管)部门进行记录扣分处理,增大单位违法成本。2020年,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有效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明显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居住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各属地要利用“吹哨报到”机制,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明显问题得到一定效果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上的水准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并且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并将其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组建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伍,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0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达到50%;2021年,管理达标率达到80%;2022年,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和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有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地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定制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督促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二是督促石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核查泡沫药剂的储量和保质期,检修消防车辆装备,加强消防高新装备应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充足完好有效;三是指导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在京国有石化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公安分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派出所加强老旧小区、出租房屋和家庭作坊、小微企业、“三合一”等场所监督检查和宣传提示。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加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配备、检查保养,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宅基地出租房实行“三色”分级管理,全面推动简易水喷淋装置加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拆除门窗护栏,加设疏散通道;以60岁以上老年人、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家庭为重点,帮助更新升级联网型独立烟感报警器。2022年,以镇、街为单位,基本落实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规自分局、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对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经信部门组织并且开展电动汽车、电瓶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瓶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属地督促指导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居(村)委会(无物业管理单位)设置电瓶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瓶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邮政、商务等对物流快递公司具有指导、管理职能的部门应依据自己职能、管辖权限督促其领域内的物流快递公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寄递物流存储、配送场所以及员工宿舍消防隐患排查,严防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要组织并且开展政府储备库等本业务领域仓储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有效地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各属地要逐步加强仓储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动态梳理更新基础台账、隐患台账,持续抓好隐患整治工作。
1.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1)加快专业消防站建设。2020年6月底前,北务、李桥、牛栏山、高丽营消防站投入备防;2020年9月底前,龙湾屯消防站开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李遂消防站开工前手续办理、北石槽消防站概算批复手续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征地报批准备资料、临河消防站规划调整及立项手续办理。属地政府要加快消防站(含已建消防站)相关手续办理,专人负责完成闭环管理,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收件后立即研究批复的要求。2022年,实现每镇建有一座专业消防站的目标。(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加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新建市政道路依照国家规范建设市政消火栓;各工业区、重点单位接入市政水管网,保障消防供水;全区消防水池、水鹤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列入全区消防水源编制序列;在消防水池、水鹤建成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供水设施运行实施动态管控,严防周边违规停车、堆放杂物;各属地要保障经费投入,强化维护保养,确保消防供水设施发挥最大效能。(3)加强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2020年底前,全区各村、社区要全部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对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做全面升级,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水罐车、配建保温车库、配齐消防队员,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每月组织至少1次应急调度、联合演练,强化电台、电话值守,形成区、镇、村(社区)三级指挥调度体系,实现全年365天24小时备勤,提升初战控火能力。2022年,全区消防安全条件显著改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显著提
2.完成城乡结合部高风险隐患整治任务。按照城市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加强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自建出租房高风险消防隐患整治收官工作。2020年,城乡结合部村民自建出租房挂账高风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2021年至2022年,持续开展挂账隐患“回头看”核查,防止隐患反弹。
3.加强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围绕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起的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大大降低火灾风险。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对企业自查上报、行业抽查发现、其他部门通报及属地政府摸排发现的明显问题,要及时收集汇总,建立隐患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从资金保障、政策措施方面给予扶持,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宣贯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相关文件,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民政、住建、卫健、应急、消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2020年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安排,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宣传推广,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2020年,开展居民小区、学校星级评价试点,打造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逐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挂账销号”机制。将属地排查、行业抽查、举报核查、日常检查等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统一纳入隐患台账,实现全区火灾隐患收集、分发、汇聚、调度、治理、销号闭环管理。属地和行业部门协同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确保整改效果,严防问题反弹。2020年底前,研发消防安全隐患“挂账销号”系统;2021年至2022年,运用系统开展隐患整改。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全方面检查梳理本辖区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制定工作规划,推进物联传感、多点监测试点建设;2021年,全区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城市信息化大数据建设重要内容,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行业数据资源。将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嵌入基层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各属地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区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消防宣传专题专栏,实现区域媒体融合矩阵;完善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央视频运行机制,广泛利用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电子屏、广告栏等消防安全宣传阵地,加强消防常识普及、案例警示、隐患曝光力度。
2.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区委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区司法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快速推进消防宣传主题公园、街道、镇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为市民参观学习体验提供便利条件
3.加强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和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自防自救、隐患排查等技能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方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下,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推动做好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工作。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属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做好属地行动的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持边查边改,快速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属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属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属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规划完成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每年11月底前)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2022年10月底前)报区防火委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属地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有关部门结合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属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首都“四个中心”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一样的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对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属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区防火委办公室将结合工作阶段任务要求,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实、整治成效不佳的地区和部门定期采取约谈、通报、函告等形式督导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做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