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防知识

江苏开展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夜查行动

时间: 2024-05-30 08:36:38 |   作者: 消防知识

  5月23日下午,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要求开展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夜查行动。各地闻令而动,当夜立即开展集中查处行动。

  镇江市在检查中发现,某小区架空层内停放了多辆电瓶车,不仅未进行防火分隔,也没有设置喷淋系统,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人员表示,架空层内停放电瓶车,必须与公共门厅、楼梯间施行防火分隔,否则一旦失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镇江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科长庆经纬现场指出,电动车停在这一个地区,万一起火了,就会烧起来,温度达到一千两百摄氏度,周围的温度可能达到六七百摄氏度,会引燃其他电动车。

  当晚,检查组在淮安检查时还发现擅自改装电动车、电动车遮挡室内消火栓等情况。淮安清江浦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陶潇现场指出,灭火器和消火栓就被电动车给遮挡住了,如果要使用的话就很难,影响了扑救初期火灾的时间。

  据了解,此次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夜查行动重点围绕: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电瓶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五方面做检查。针对检查察觉缺陷,检查人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同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讲明电瓶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等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危害性。

  宿迁消防救援支队宿豫大队监督员唐伟说,楼道是疏散走道,停放电瓶车、包括小孩玩具车,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看似没有危险,若发生火灾的话,肯定会起大量的浓烟,这对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保障的。

  消防部门提醒,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电瓶车充电,对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毕然 杨国 冯源 丁峰 耿润方 徐梦璐 连云港台 淮安台 宿迁台 无锡台 徐州台 常州台 泰兴台 通州台 启东台 编辑/胡超)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小九体育直播—告诉您选择消防器材的注意事项!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