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3 05:01:16 | 作者: 新闻中心
有衬里消防水带是一种量大面广的消防装备。为促进其发展和质量的提高,我国曾于1986年发布了GB 6246—1986《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随着近几年来有衬里消防水带产品的迅猛发展,对该产品的要求也慢慢变得高,例如原标准中对长度、爆破压力的要求已不能适应当前的使用上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其做出修订以满足和适应使用要求。
按4.8.1.3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后,水带的爆破压力和衬里(或覆盖层)的附着强度不应低于老化前测定值的75%。
4.1.1用塞规测量水带的内径。塞规用金属制成,如图1所示的结构,其尺寸和公差按表8规定,工作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为1.60。
3.11按4.7进行耐低温性能测试后,水带应能立即展开、无卷曲现象,并能再次卷紧,且在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下无渗漏。
4.2.3.3稳压装置。当水压不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大于土0.05MPa。当水压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大于土0.10MPa。
4.2.3.4压力显示装置。测量下限为0,测量上限为爆破压力的1.5倍到2.0倍,并能记录爆破压力值,精度为1.0级。
本标准规定了有衬里消防水带(以下简称水带)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4.4.1试验时将不短于15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压源相接,另一端固定在专用夹具上。灌水并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升压至0.1MPa,待试样延伸稳定后,测定此时试样的长度、两端及中部共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及尾端的扭转角,然后均匀地升压至表3规定的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待试样延伸稳定后,再测定此时试样长度、相应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及试样尾端的扭转角并观察其扭转方向。
3.8在水压作用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带不应产生逆时针扭转。在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下,扭转度不应大于表6的规定。
3.9在0.8MPa的水压下,将水带弯成外侧半径如表7规定的圆弧,弯曲部分的内侧应无明显折皱。
4.2.1试验时将1.20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在1min内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以5.0~10.0MPa/min的速率升压至表3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5min,试样不应有渗漏现象。然后以该速率升压至试样爆破,其值不低于表3的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2水带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3.6.2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2.0MPa、2.5MPa的水带,其单位长度的质量不应超过表5的规定。
3.7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0.8MPa、1.0MPa、1.3MPa、1.6MPa的水带,在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下其轴向延伸率和直径的膨胀率不应大于5%。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2.0MPa、2.5MPa的水带,在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下其轴向延伸率和直径的膨胀率不应大于8%。
4.2.2当织物层材料的干态与湿态强度不同时,爆破压力试验按强度低的状态进行。
4.2.3.1耐压试验台。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一端应能纵向移动,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4.2.3.2水压源。应采用三缸的电动往复泵,其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不低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3.6.1设计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为0.8MPa、1.0MPa、1.3MPa、1.6MPa的水带,其单位长度的质量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
3.1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