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1-01 21:22:00 | 作者: 新闻中心
本年3月6日10时许,韩某先后开车窜至南乐县两个小区内,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然后拎着一个行李箱,
韩某将行李箱装满后,将消防水带运到自己车上,然后用相同手法重复偷盗。据查,韩某在南乐县两个小区内共偷盗消防水带97盘。3月12日,韩某窜至濮阳市区某小区。用相同手法偷盗消防水带21盘。
被盗小区报案后,警方很快确定韩某并将其捕获。经确定,韩某偷盗的消防水带合计价值8850元。案发后,韩某家族代为补偿了小区丢失。
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屡次隐秘盗取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韩某有前科系累犯;
其在审理期间照实供述首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其家族代为补偿被盗小区丢失并获得体谅。终究,法院以韩某犯偷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