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2-17 05:49:09 |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来,信誉河北网站发布了任丘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10日作出的“任市监处分﹝2025﹞1号”行政处分决定书。
2024年11月14日,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查看院移交查看定见书(蚌山检刑行意【2024】48号)、不起诉决定书(蚌山检刑不诉[2024]89号、蚌山检刑不诉[2024]90号),河北奥龙门业有限公司出产出售的类型为GFM-2124bd5A1.50(甲级)-2的钢制隔热防火门,经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查验研究院抽样查验,成果为耐火功能不符合国家标准GB12955-2008的技能方面的要求。当事人出售153樘合计385.56平方米该类型的钢制隔热防火门,出售金额合计102173.4元。案发后,当事人将涉案不合格钢制隔热防火门悉数替换。该查看院提出查看定见,河北奥龙门业有限公司出产、出售不合格钢制隔热防火门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主张任丘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奥龙门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分。
任丘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河北奥龙门业有限公司处分款14.1万元。
河北奥龙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地坐落任丘市永丰路街道办事处白鹅坟村。经营规模包含出产、出售、装置、修理:防盗门窗、防火门窗、人防门、防爆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