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05 17:22:53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办理工作,推进火灾危险整改,保护消防安全形势安稳。现将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近期查看发现存在消防安全危险的单位及其存在的火灾危险进行曝光:
1.未执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如:未定时展开防火巡查查看,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勤等;
3.20 号、21 号、22 号、23 号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体系已设置但不能正常运用、主动报警体系处于毛病状况。
1.未执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如:该单位未树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未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未展开消防安全办理等;
3.修建造置不符合消防技能规则要求:该单位楼梯间设置方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造消防技能标准规则;一层厨房违规运用甲醇燃料灶具,且未进行相对有用防火分隔;二层、三层楼道违规设置间隔,影响消防排烟;二层、三层房间表里窗违规设置影响分散救援的铁窗;1至3层外置楼梯间出口未设置防火门且门敞开方向未朝向出口方向;
4.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体系及配套主动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