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28 05:09:52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记者 耿润 谷正原)“16号楼20层起火以后,消火栓和烟感报警器竟然都没水。”4月5日晚8时许,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1号的鲁信长春花园16号楼突发火情。有业主向信网()反映,16号楼楼座内多处消火栓没有水,以至于出现火情后无法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扑灭,这一情况已经给全楼居民的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据了解,起火后现场浓烟滚滚。所幸火情在消防人员到场后迅速得到控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我晚上捡了几个燃放完的烟花纸壳上楼。本想着第二天去拆开卖掉,没想到那个位置就起火了。”家住16号楼20层的居民李女士向信网表示,具体起火原因可能是由于自己捡拾燃放完的烟花纸壳余烬复燃,并引燃周边杂物导致。同时,李女士告诉信网,发生火情时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消火栓内没有水,烟感喷淋装置也没有发挥灭火的作用。如果消火栓内有水,我个人就能把火灭掉。”据同楼居民介绍,在刚发现起火时,火势非常微小。起火点不远处就是消火栓,但由于消火栓内没有水,没有办法进行有效扑救,直至消防员到场后火情才得到控制。
消火栓作为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通常安装在消火栓箱内,与消防水带和水枪等器材配套使用。火灾发生时,消火栓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居民迅速实现自救,也能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救援。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有明确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建筑要求设置消火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也明确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来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4月6日晚,信网走访了鲁信长春花园小区起火楼层看到,尽管火势已被扑灭,但现场被烧毁的部分日用品还没完全清理,房门外放着两瓶干粉灭火器,连廊地面上还存在着些许水渍,楼道内能明显闻到烧焦的气味。发生火情的位置位于鲁信长春花园小区16号楼东单元20层的公共走廊尽头。信网在现场看到起火位置墙皮已被烧裂,顶棚在烈火炙烤下也已露出钢结构框架。起火点斜对面就装有消火栓及烟感喷淋装置,但周围住户均表示相关消防设施内一直无水。同时,信网发现该楼楼道内仍堆放有大量易燃杂物,且存在电动车违规上楼现象。不仅如此,该楼栋除起火楼层外,每一层楼的消火栓无一例外,问题百出。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4月6日晚,信网在业主的陪同下来到社区物业办公室。负责管理该小区的青岛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信网答复,已记录相关情况,并将向领导进行汇报。至于小区内消防设施为何无水这一情况自己并不清楚。后续物业将对有几率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有问题及时整改,对楼道内的杂物及电瓶车及时清洗整理,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针对小区内存在的相关消防问题,崂山区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信网表示,已收到有关问题反馈,街道将组织工作人员至现场实地进行查验。若情况属实将督促物业进行整改,保证小区内消防设置的正常运转。
同时,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对于小区内的相关情况,将安排工作人员实地复查小区消防管理现在的状况及违反安全防范责任有关问题。后续也将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供水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若发现存在影响消防安全、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将第一时间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