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14 16:32:23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早在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就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明确,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虽有有关要求,但在济南田园新苑小区电动车上楼的行为仍是屡禁不止。
记者采访时,恰巧遇到一位业主要把电动三轮车推上楼,用她的话说,当时买这个电动三轮车就为了照顾老人,特意比着尺寸买的,上下楼方便。这一幕是整个小区电动车停放乱象的一个缩影。除了电动车上楼,在田园新苑小区一楼的消防通道内,停放着大量的电动车,仅中间留出一条小的通道,供居民通行。
一位业主和记者说,“两头都有停车棚,但自己住的这个楼在中间,走过去不方便,居民住不就为了方便吗?”
由于小区的停车棚设置不合理,为了方便,电动车停放到楼道里成为了常态。一位业主说,电动车怕烧怕淋,放在外面不放心,安全意识大家都有,但的确是不方便。
面对电动车上楼的现状,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却表示没办法进行管理。电动车上楼,若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但这个小区在起火后应该发挥作用的消防栓和灭火器,却处于维保缺失的状态。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这个小区的消防栓和灭火器的维保检查记录表,从2021年8月份之后,就没有记录了。并且这个小区的灭火器生产日期主要是2017年和2018年,前后有一两年的差异,但相同的是,中间没有维保记录。
2008年,住建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其中规定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在出厂期满5年后,需进行维保,两年一次充粉维修,但田园新苑小区的这些灭火器的瓶身上,却都没有贴维修保养记录。更让人担心的是,在这个小区,若发生火灾,这些灭火器,居民也不一定可以用得上,因为一些消防箱已经损坏了,打不开。
电动车上楼现象严重,物业声称管不了,那这些没有维保的灭火器,也是否难以管理呢?
济南市历城区田园新苑社区物业工作人员说,“有维保公司,每年都和维保公司签合同,维保公司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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