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14 16:33:27 | 作者: 小九体育直播网站官网
4月8日,青岛市政府公布了《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重要公共建筑,应当设置屋顶直升机专用停机坪等救助设施。幼儿园 、游乐厅、少儿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不可以设置在高层建筑地下及四层以上,并应当设置单独出入口,违反者最高罚款30万元。《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高层建筑是指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 米的二层以上的公共建筑。
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 、建筑保温)高层建筑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还应当依法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同时要符合以下要求:室内消火栓箱内应当设置消防卷盘;建筑外保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重要公共建筑,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屋顶直升机专用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范围内的地下车库、管道、暗沟等部分,应当能够承载大型消防车辆、装备;幼儿园、游乐厅、少儿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不可以设置在高层建筑地下及四层以上,并应当设置单独出入口。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不再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要求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厨房的规定部位安装厨房设施灭火装置,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教学楼、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等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备逃生缓降器、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违反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高层居住建筑应当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高层建筑内的老年公寓、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在每个房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违反者,对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违规者,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在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明火作业或者使用电(气)焊作业的,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市)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对指使人、强令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高层建筑内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老年公寓、娱乐场所、宾馆客房、医院病房楼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移动灯具、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自救器材及其使用说明,并放置在醒目 、便于取用的部位。高层居住建筑业主、使用人应当配备灭火器、救生绳、自救呼吸器、口哨、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自救器材。
根据《办法》,高层建筑内的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一定要采取防火隔绝热量的措施,该场所经营者每季度至少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清理。
对高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市)人民政府能够最终靠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高层建筑施工时,在建工程内不可以设置员工宿舍、锅炉房、厨房操作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临时用房;局部施工时,应当将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配置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影响其他区域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高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
“好!”“预备,开始!”随着指挥员的一声令下,两名消防员如离弦之箭,迅速出击,他们身穿消防战斗服肩背空气呼吸器,手拿两盘水带三步并作两步开始了爬10楼比赛。4月8日上午,记者在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上马消防训练基地看到,来自岛城15个大队39个执勤中队的300余名消防官兵展开了多个项目的比武竞赛,比武的项目包括单杠卷身上、100米负重跑、负重登10楼、3000米跑、300米疏散物资救人操等多个项目。消防官兵在比武中纷纷亮出“绝活”,赢得了喝彩。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一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