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1-21 23:05:38 | 作者: 水灭火系统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和人员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为深入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明显问题,切实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居住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排查整治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消防通道标识设置情况。在消防车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对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合理设置标识,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二是消防车道畅通情况。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道上不可以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状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小区消防通道与市政道路连接处严禁违规停放车辆。
三是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应保持畅通,不得封闭、锁闭、堵塞、占用。楼内管井尤其是配电井不得堆放杂物、易燃物等。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为电瓶车充电。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标识处于完好状态。室内防火门除设置的常开防火门外,其他防火门均应常闭。
四是小区管理单位履责情况。要求小区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来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对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和派出所报告。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管理机构,加强消防通道维护管理。
记者了解到,《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精确指出各级住建、住房、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住房保障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居住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维护管理,落实好巡查、劝阻制止、报告等管理责任;消防救援部门要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要指导派出所依法查处在居住小区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瓶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住建部门要注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统筹规划,合理确定道路出入口,保障消防车道畅通;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2023-10-31 9:09:58来源:焦作日报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按照《全市居住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我市将从消防通道标识设置情况、消防车道畅通情况、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小区管理单位履责情况四个方面着手,重点排查整治居住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和人员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为深入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明显问题,切实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居住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排查整治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消防通道标识设置情况。在消防车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对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合理设置标识,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二是消防车道畅通情况。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道上不可以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状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小区消防通道与市政道路连接处严禁违规停放车辆。
三是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应保持畅通,不得封闭、锁闭、堵塞、占用。楼内管井尤其是配电井不得堆放杂物、易燃物等。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为电瓶车充电。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标识处于完好状态。室内防火门除设置的常开防火门外,其他防火门均应常闭。
四是小区管理单位履责情况。要求小区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来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对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和派出所报告。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管理机构,加强消防通道维护管理。
记者了解到,《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精确指出各级住建、住房、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住房保障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居住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维护管理,落实好巡查、劝阻制止、报告等管理责任;消防救援部门要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要指导派出所依法查处在居住小区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瓶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住建部门要注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统筹规划,合理确定道路出入口,保障消防车道畅通;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