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18 07:07:41 | 作者: 水灭火系统
酒店经营者杨先生介绍,2016年初,他和海坛古城运营方福建中辉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辉”)签下租赁合同。
作为承租方,杨先生租下建筑3年后,遇到建筑消防不达标、没有完成全部的竣工验收的尴尬,导致没办法正常营业。
对此,福建中辉的工作人员称,杨先生租赁的建筑的消防已经随着平潭海坛古城项目一期进行了整体验收。
杨先生和记者说,他是在2016年初和福建中辉签订了租赁协议,建筑租作酒店客栈用途。他和朋友投入了超过400万元,对建筑进行装修。
近日,记者走访了杨先生的酒店。酒店位于海坛古城一期A区的12号楼。根据合同,杨先生租赁的建筑,有三层高,并通往地下层,租赁面积1167平方米。酒店内隔出了33间客房,但酒店的每一层都没有消防栓。
记者走访了12号楼一侧的另外4栋建筑,其中3栋已完成装修,以酒店形式运营,每一层都配备了4个左右消防栓;还有一栋9号楼未开放,也没配备消防栓。
对于消防栓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福建中辉。公司相关负责人胡女士称,海坛古城出租的建筑,作为民宿,没有必须配备消防栓的要求,只要在单位面积内配备消防栓就可。
一位负责人称,该建筑未达到面积,所以不需要配备消防栓。海坛古城一期的消防设计是一个整体规划,不需要每一栋都配备消防栓,目前一消(验收)已经全部过关。他们已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消防材料备案,显示合格后,就算过关。
至于地下车库等消防设施,公司还在进行完善。一名工作人员称,在申报一消时,的确存在被部门要求整改的部分。他解释说,一消只申报了地面部分,地下室部分因还没有确定装修方案,没有开始申报。
他表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他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海坛古城一期到今天都没有完成整体验收,却已经向商户收取租金。
关于一期验收的公告,止于2018年4月,当时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公布了海坛古城项目一期A区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其中,合院式客栈多处存在和原先审批不符的状况。杨先生租下的12号楼,也存在类似问题,比如走廊围合套内使用,比如增加夹层等。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
由于福建中辉方面没解决相关验收问题,杨先生拒绝支付租金。福建中辉方面则将民宿的大门锁上了。
据业内人士介绍,民宿属于旅馆建筑的一种,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规范和规定。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导则指出,规模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旅馆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中,已经规定,体积大于5000立方米的旅馆建筑应设置室内消防栓系统。
据了解,杨先生租赁的建筑,占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高度近14米,总体积超过5000立方米。
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在2017年印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家庭旅馆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也明确要求,“家庭旅馆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布置应保证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民宿的兴起,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这些建筑的监管,确保游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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