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01 17:46:50 | 作者: 水灭火系统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异常供水等明显问题,1月20日上午,全市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市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人及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150余人参加,各县(市、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胡庚松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国平到会作动员讲话。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人员为与会人员就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作专题培训。会议明确全市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结束。
1、单位和住宅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设置警示牌。
2、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是不是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3、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是不是得到一定效果解决,是不是真的存在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的情况。
4、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状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5、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是不是满足设计要求,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专用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公民守法自律的原则,采取标准化标识、多部门协作、全覆盖公告、网格化实施、严执法惩戒、责任化落实、高质量验收、常态化管理等措施,全面整治“生命通道”安全问题。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国平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站在“保民生、护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通“生命通道”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善治、务求实效,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全力消除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现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通道”畅通;二是要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的思路,整治解决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明显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消防车通道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要从严把源头管控关、解决突出性问题、强化信用惩戒等举措上联合整治,出实招、出实效。三是要按照“属地抓、部门查、基层管”的原则,层层压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责任,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逐步厘清、理顺、压实安全责任,形成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具体实施责任、各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和标线)的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或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厘米,线厘米。
(三)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不得与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划线重叠),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黄色方框线m(若受条件限制,不足以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四)在单位或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厘米,内部网格线厘米,内部网格线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禁停标线m(若受条件限制,不足以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五)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对应法律责任等内容。警示标牌长宽不小于1m×0.6m(若受条件限制,不足以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5: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底边离地高度不低于1.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