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26 17:52:34 | 作者: 消防知识
,湖南湘西一个工贸城(商场)产生火灾,过火面积1.8万平米,直接经济丢失近1000万元(不包含商户丢失)。
火灾产生的时刻是2023年12月15日,地址是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镇溪大街科技园社区民营小区工贸城。虽没人员受伤或逝世,但火烧得太大,影响挺大。
这次火灾中,有4人被追查刑事职责,20人被追查党政纪职责。这20人包含财政局的、商务局的、消防大队的,也包含党委政府的一批人。
起火的这一个商场,业主是民泰公司,是个当地国企,民泰公司的领导都是吉首财政局有关人员兼任的;民泰公司又选了海圳公司作为商场的物业办理方,挑选了顺安公司对商场的消防设施进行保护保养。
商场商户用火行为缺少办理,最终因商户用火(未平息的碳烤火炉)引起火灾;商场内消火栓泵、喷淋泵(操控柜)均在手动状况;消防操控室无人值勤,导致晚发现起火一个多小时,而且不可以进行联动操控;防火卷帘毛病,使火势延伸扩展……
当然,还有其他问题,比方商场内可燃物多,防火间距上堆的满是货。正好当晚刮劲风,这一下子惨了,烧大了!
那么财政局、商务局、消防大队这些单位都存在啥问题,有关人员又追查了谁呢?
首先是吉首财政局,其实财政局和民泰公司是混在一块的,由于人员是兼任的,民泰公司没有消防安全办理人,对消防维保公司上报的问题危险没去执行整改措施,对物业公司的办理状况干预的少、不到位。
其次是商务局,商务局是商场的职业主管部分,按三管三有必要的准则,商场存在的问题,商务局都有办理、辅导不力的职责。
然后是消防救援大队,产生火灾的这一个商场,是要点消防单位,存在这么多问题未发现,消防大队负有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