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11 00:44:15 | 作者: 消防知识
低压消防给水体系的体系作业所接受的压力不该小于0.60MPa。高压和暂时高压消防给水体系的体系作业所接受的压力应契合下列规则:
1.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体系的体系作业所接受的压力,应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静压。
2.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体系的体系作业所接受的压力,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作业所接受的压力确认。
3.选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的暂时高压消防给水体系的体系作业压力,应为消防专用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
4.选用稳压泵稳压的暂时高压消防给水体系的体系作业所接受的压力,应取消防专用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消防水泵吸水口最大静压二者之和与稳压泵保持体系压力时两者其间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