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2 23:59:42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许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布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活救援的障碍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有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行为的,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