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2 23:59:53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维护消防设施、防备火灾、陈述火灾的责任。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与有组织的救活作业的责任。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用明火作业的,应当依规则事前处理批阅手续,采纳对应的消防安全办法;作业人员应当恪守消防安全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则,进入出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定得履行消防安全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许占用防火间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则,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件或许消防安全标志的装备、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许未坚持无缺有用的;(二)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的;(三)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许有其他阻碍安全分散行为的;(六)人员密布场地点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活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危险经消防救援组织告诉后不及时采纳必定的办法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