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1-18 07:27:48 | 作者: 水灭火系统
马路边的消防栓是城市公共设施,平时虽不起眼,但当火灾发生时,它却可以就近提供“救命水”。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2432具消防栓,但其中634具已伤痕累累,一旦遭遇险情,将会耽误供水甚至无法供水,这一情况引起市民关注和担忧。
连日来,楚天快报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发现“受伤”消防栓多因遭车辆撞击,或被人为损坏、偷盗所致。
马师傅是位退休职工,家住樊城区人民路。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在人民路更换了一批新消防栓。可近几天,马师傅散步时发现,有些消防栓已“受伤”,不是少了顶上的帽子,就是少了侧边的盖子,有的还一直漏水。“这水浪费的,看着就心疼。”
马师傅说,沿着人民路步行,要么千米内特别难看到消防栓的身影,要么十米之内有好几具消防栓,令人费解。
另外,多位家住江边的居民反映,天气渐热后,一些车辆深夜来此,用路边的消防栓取水洗车。这些司机自带扳手,很轻易地就能把消火栓拧开,有的图省事,甚至将拧下的盖子随意丢弃。
对此,市民们很担忧,一旦遭遇险情,这些消防栓还能喷出“救命水”吗?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17日上午,在大庆东路,记者看到在宁港东城秀景小区门口处,有一具“无头”消防栓,其底座以上的部位都已没有了,还有少量水流出。
附近居民称,前几天夜里,一辆轿车经过此处时,撞断了消防栓,喷起两米多高的水柱,修东西的人赶到后赶紧关闭了阀门。在人民路,记者看到一具无顶盖、无侧盖的“残废”消防栓,阀门已锈迹斑斑,无法用水。还有一些消防栓埋于车辆、杂物之中,有的旁边还堆满了垃圾。
附近居民称,常有车来此接水用,消防栓不停地开开关关后,已经损坏并开始漏水。还有不法分子偷盗消防栓的金属配件。随后,记者随消防人员走访了檀溪路、丹江路、长征路等多个路段,发现近半数消防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或没了顶盖,或没了接口盖,保持完好的消防栓少之又少。
另外,记者留意到,在城区多个主干道的部分道路,几百米甚至上千米都不见一具市政消防栓,若发生火灾,将会影响施救。而据介绍,最新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市政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可据统计,襄阳目前共有市政消防栓2432具,存在配件缺失、圈占、埋压、遮挡等现象的就有634具。其中,城区街头共有723具市政消防栓,受损的就达270具,占近4成。若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拧开消防栓出水阀门需要消防部门专门配备的扳手,但擅自用钳子或普通扳手反复拧,会磨光阀门轴心的棱角,有几率发生滑牙现象,导致延误救火。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樊城管网运营维护分公司副经理王昱介绍,市政消防栓多设立在人行道或绿化带边上,车主稍不留意就易发生刮碰,还有一些不法分子肆意偷盗配件。另外,消防栓使用频繁,除了有关部门使用,一些居民偷用消防水,时间久了易导致阀门滑丝。
王昱表示,该公司会不定期派出巡线员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但维修更换速度远赶不上损坏速度。仅2015年,公司就更换了300多具新消防栓,配件更多。
市消防支队法制科一负责的人介绍,人为损坏消防栓,擅自打开消防栓偷水用,均属于违反法律行为。《消防法》规定,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公共消防设施或其组件的,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和供水部门呼吁,希望市民自觉保护公共消防设施。假如发现有人盗窃、破坏消防栓,或偷盗消防水等,应及时制止或报警,也可拨打96119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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